50秒丨小伙无视孩子在电梯里吸烟被打 电梯禁烟遭遇监管及执行尴尬

来源:中国电梯网    发布于:2020-07-27

  齐鲁网济南3月20日讯 近日,浙江绍兴的一名父亲抱着孩子乘坐电梯的时候遇到一名男子吸烟,劝说无果反而遭挑衅。之后,这名父亲暴打了吸烟的男子。电梯内吸烟不仅会给乘客的身体带来伤害,还容易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当发现有人在电梯内吸烟,应该如何做呢?有没有什么法律或者规定可以约束这种行为?

  记者打开网页输入“济南禁烟”进行搜索,搜索结果第一条就是《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打开网页发现,这项规定1996年通过,2001年首次修正,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中第三条规定,体育馆、会议室、学校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处以十元罚款。

  济南市卫健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该规定1996年就颁布了,因此他们也在进行相关更新工作:“我们也正在加紧这方面的调研,协同有关部门对这个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行一些更加完善,更适合当前我们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

  2013年,青岛市实施了《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但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电梯间内禁止吸烟。那么山东省是否对电梯内禁止吸烟有明确规定呢?记者致电了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可依据的就是《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记者查询了1996年开始施行的《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市区内的医院、影剧院、体育馆、机场、港口、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室内及公共交通工具内,除指定地点外,禁止吸烟。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果违反,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其中并没有专门标明不得在电梯内吸烟。

  那么,如果遇到有人在电梯内吸烟,市民可以怎么做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去当地政府举报:“政府来安排具体谁管,其实这个问题执法上确实很难,因为执法主体是谁,谁来执这个法,都没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即使山东省有《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真正执法的时候也很难。我们国家还没有全国的这种控制吸烟的条例,现在正在制定,但是还没有出台,从全国层次上来讲他们没有特别强大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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