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电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施工吗?

来源:本站    发布于:2020-08-21

某市一六层的老小区,响应城市老旧住房的升级改造,要加装电梯了。一个单元12个住户出现了这样的状况:11位住户同意加装电梯,唯独一楼的一位住户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是:影响采光和电梯有噪音。这位住户目前并没有在小区居住,人在其他城市!所以安装电梯这事,处于停滞状态!双方陷入了僵持阶段!

这里还有一些细节,根据这座城市提出的,老旧城区升级的建议,只要一个单元里,有三分之二的人同意,那就可以启动安装电梯的申请了。但是同时里边有这样的一条建议,大概意思就是,因为安转电梯造成有的住户损失的,其他住户应该给受损住户一些补偿。

然而,接受采访的楼上的住户代表示,坚决不给一楼住户补偿。由于安装电梯陷入了僵局,他们所在的居委会在积极协调这件事,而这位在外地的一楼住户,也要返回进行协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北京的做法值得点赞

这件事的一些细节,我们不得而知,比如意见中,安装电梯是不是必须全体业主都签字同意才能实施?但是咱们从整个事情过程发展,猜测应该也是这样规定的。咱们举例说一个比较熟悉的城市的做法。

我们觉得北京的做法,就值得点赞。《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正式工作手册》明确表示,既有多层住户加装电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就可实施。

具体来说,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就可以申请,但是注意,只是申请安装,第二步是有一个7-10天的公示期,如果公示期没有住户明确反对,那就可以通过了,但是如果有一户明确反对,就不能安装。可以去给住户做工作,如果最后同意了,就可以重新申请。

但是这里有一个简单且明确的原则:即一票否决权!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安装不了电梯!

最好的解决方案

老旧住房的升级改造,是为人们谋取福利。但是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房子价值的改变!

在没有电梯的情况下,6层的老小区,1楼和2楼不是排在价值末端的房子,它肯定要比5楼和6楼强。但是一旦安装了电梯,1楼和2楼的优势就突然消失了。没电梯时,56楼的高度是最大的硬伤,尤其是腿脚不好的中老年人,爬个楼绝对是很费力的事情。电梯安装以后,对56楼以及34楼简直是送了一个大礼包。我们必须承认,加装电梯后,对同一单元房子的价值,是存在一个重新排位的,低层的房子开始处于劣势。

如果说,以上的问题只有在卖房的时候,才能正真正的意识到。那么电梯井的噪音以及遮挡阳光,确实就是很现实的问题了,没有办法绕开它。

开头我们说的例子中,建议中已经提到了,同意安装电梯的住户,要对受损失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个建议是非常合理的。至于应该补偿多少,这是秉承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楼上的,坚决不给一楼补偿,那一楼就肯定不会同意安装电梯,应该按照北京的做法,取消安装电梯。

任何的事情,大家都应该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更不能自己获益,而以别人受损失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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